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》,经过学生个人申报,研究生院初审,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复试,已完成本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。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1)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2年11月11日-17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联系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相关负责人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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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3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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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11日